2018-06-19
新石世代創意設計競賽(8/31截止報名)
光隆博物館,除了是展示地方產業知識的館舍外,也透過對於石材知識的專研與產品設計的創新思維,加強與國內外石材加工技術與設計理念的合作交流。
承襲義大利設計師Moreno Ratti 40 x 40 collection系列作品的設計理念,邀請您一起發揮創造力,在40 x 40公分的 「一」 塊原石板材上
變幻出 「多」 樣具美感與實用的設計作品,一起共同體現作品的多樣特質與存在價值吧!
1. 參賽資格:
參賽者應為自然人身分(僅限個人報名),並具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明或合法在台居留之人(須檢附居留證影本),並居住於台澎金馬地區。
參賽者應為自然人身分(僅限個人報名),並具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明或合法在台居留之人(須檢附居留證影本),並居住於台澎金馬地區。
2. 初審:網路送件。
提送本人親自創作且未獲得任何藝術或設計相關獎項之作品。請至徵件網站(https://contest.bhuntr.com/tw/builderaliasc6d4918cdd684103ab795051ddc76faa)完成線上報名與提交作品相關資料。
- 上傳之作品檔案需包含:①1張設計稿(電腦繪圖或手繪之設計圖檔),以及②作品完成組裝後,不同視角之相片檔4張,相片檔需包含作品全貌。每張照片檔限1.5MB以內之jpg檔。
- 初審之作品製作可採用「厚度1公分、長、寬各40公分之珍珠板、瓦楞紙、塑膠板等」易取得的材料,惟以得清楚呈現作品樣貌之材料為限。
- 每件創作作品需撰寫創作理念(150字以內)。
參賽作品無參賽件數之限制,惟參賽作品於評審結果公佈前不得參與其他競賽或展覽。參賽者需於報名期間內,至徵件網站(https://contest.bhuntr.com/tw/builderaliasc6d4918cdd684103ab795051ddc76faa)填寫報名資料(包括姓名、連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地址、作品的主題名稱及創作理念等基本資料),並上傳參賽作品設計圖檔與作品完成圖。資料填寫不完整者即不符合參賽資格,不符資格者不另行通知。 - 為使參賽作品能順利參賽,建議參賽者可於報名截止日至少前一天提早上傳參賽作品,收件時間一律以活動網站系統後台收件時間為準。若參賽者成功上傳參賽作品至活動網站,系統將會發送報名成功通知信至參賽者的報名信箱。若報名過程系統有任何問題,請於報名截止時間2018年8月31日23時59分前(台北時間),將參賽作品連同系統狀況截圖寄至主辦單位客服信箱(contest@bhuntr.com,以主辦單位客服信箱信件收受時間為準)。為免爭議,上述客服信箱僅於活動網站系統發生問題致參賽者無法上傳參賽作品時,才用於收受參賽作品及報名。若參賽者傳送參賽作品到客服信箱,但未檢附系統狀況截圖,亦視同未完成報名。為確保比賽之公平、公正性,若因未提早或成功上傳作品至活動網站或客服信箱導致超過報名期限致報名未成功,主辦單位有權不受理,由參賽者自行負擔風險及責任。
3. 複審:實體作品送件
- 通過初審者,本館將寄發40 x 40 x 1cm的珍珠板二份。請以指定之珍珠板製作作品。於2018年11月30日下午17時00分之前送達光隆博物館參加複審。
- 複審作品運送至本館時,由本館發給收據存執。若以郵寄送達者,運費由參賽者負擔,並注意包裝之安全,郵遞運送過程所遭致之損失,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 初審通過之作品,光隆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將依設計稿製作石板之原型石製作品,現場石製作品與珍珠板模型並置,提供複審之參考。通過初審而未送作品至本館參與複審者,將取消「入選獎」之資格。
- 送件地址:971花蓮縣新城鄉康樂村加灣1~2號,光隆博物館。
4. 徵件預定期程
- 第一階段徵件期間:自2018年5月1日0時0分至2018年8月31日23時59分(台北時間)為止,採網路收件。
- 評審初審:2018年9月10日至2018年10月10日。
- 初審通過之「入選獎」名單公告:2018年11月1日。
- 主辦單位珍珠板材料寄發:2018年11月1日至2018年11月10日。
- 第二階段作品收件:2018年11月12日8時00分至2018年11月30日17時00分(台北時間)為止,送件至光隆博物館。
- 評審決選:2018年12月10日至2019年01月10日。
- 得獎公布:2019年01月29日。
- 頒獎典禮曁交流活動:2019年03月05日。
5. 徵件成果展覽
- 展覽呈現由本館負責規劃。
- 所有參展作品展出期間不得要求退還、移動、更換或提借。
- 展出作品包含入選獎作品之石製原件。
6. 得獎公布與頒獎典禮
2019年01月29日公布得獎名單,同時以電話及E-MAIL通知得獎人,並預定於2019年03月05日於光隆博物館舉行頒獎典禮曁交流活動。得獎人須配合出席頒獎活動,若無法配合出席,主辦單位得視為自動棄權,並取消其得獎資格,將該獎項視同從缺。
7. 典藏
- 入選作品之石製原件將由博物館典藏。
- 獲「新石世代光隆獎」應配合主辦單位,簽署典藏相關文件,以轉讓作品之所有權,並授權作品之製造與使用,主辦單位保有選擇權。
8. 評審組成原則
- 由主辦單位邀請國內外藝術與設計相關領域專業人士組成5-7人評審團隊。
- 初審將由主辦單位及專業評審進行線上評選,並選出「入選獎」若干名。
- 複審將由主辦單位以及專業評審進行實體作品決選會議,選出「新石世代光隆獎」1名與「評審團優選獎」3名。
9. 評選標準如下:
第一階段初審
評分項目 |
比例 |
說明 |
創意表現 |
30% |
原創性、美感呈現、趣味性。 |
主題性 |
30% |
作品與設計理念的貼切性,切題性與設計完整性。 |
商業可行性 |
30% |
商品化與量產之實現可能性;市場接受度與功用性;作品製作過程之剩餘廢材的比例。 |
作品說明 |
10% |
送件設計稿與作品圖示是否如實呈現作品樣貌以及設計稿之清晰呈現。 |
第二階段複審
評分項目 |
比例 |
說明 |
創意表現 |
30% |
原創性、美感呈現、趣味性。 |
主題性 |
30% |
作品與設計理念的貼切性,切題性與設計完整性。 |
商業可行性 |
30% |
商品化與量產之實現可能性;市場接受度與功用性;作品製作過程之剩餘廢材的比例。 |
作品製作 |
10% |
作品製作完成度與精準度 |
9. 本活動獎項
- 新石世代光隆獎:獎金新台幣18萬元整、獎狀乙紙;取1名。
- 評審團優選獎:獎金新台幣3萬元整、獎狀乙紙;取3名。
- 入選獎:獎金6000元整、獎狀乙紙;取若干名。
10. 領獎辦法
- 得獎名單公佈後,主辦單位會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得獎人。
- 得獎者須於主辦單位所指定之日期、時間及地點領獎,繳納相關稅捐,並出示簽署、交付文件後才能領取獎項。得獎人應依相關稅法繳納稅捐,主辦單位對所有稅捐概不負責。得獎者同意主辦單位得依相關法令代扣(繳納)相關稅捐(如有適用)。相關稅賦法令請參閱財政部國稅局網站 (http://www.etax.nat.gov.tw)。未按時領獎者、未繳納相關稅捐或領獎文件不齊備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得獎人事後始繳納稅捐並簽署、交付相關文件者,主辦單位得拒絕接受。
- 初審通過之「入選獎」獲獎者,如未送件參與複審,其視同放棄並取消「入選獎」之獲獎資格。
11. 主辦單位
12. 決選收件與聯絡方式
光隆育樂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光隆博物館)
971花蓮縣新城鄉康樂村加灣1-2號
(tel) +886 3 8268688
(fax) +886 3 8267477
【報名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