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藝是經過長久文化洗禮、歷史考驗的深刻智慧,並與人們日常生活的食、衣、住、行、娛樂、信仰息息相關。本計畫以《考工記》這本古老的工藝經典為名並自許,期待文創業者透過創意眼光去探索與運用臺灣豐富的工藝資源,同時策略媒合具備不同核心能力的個人、企業、團體或學校機構等,匯集雙方的設計、管理、行銷等能量,共同開發多元的工藝性文創產品,並在當代消費市場找到使工藝持續發展的新方向。
二、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文化部
(二)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三、計畫說明
(一)本計畫公開徵求工藝性文創產品提案,並由評審委員會選出至多10案以進行補助。
(二)提案研發的文創產品須為可量產上市、具市場潛力的實體產品,種類可為生活用品、文具、禮品、傢俱、3C電子產品等,數量為單件或多組件不限。
(三)須將工藝技術、材質或相關精神融入產品設計中,所涵蓋的工藝類別包含染織繡工藝、陶瓷工藝、木工藝、金屬工藝、漆工藝、竹籐工藝、玻璃工藝、玉石工藝、紙工藝等。
(四)本計畫針對產品研發進行補助及輔導,於專案執行期間安排至少1場輔導會議,由相關領域的學者專家針對產品(含包裝)設計,提供美學、生產、行銷等建議,以協助提案單位進行產品改善。
(五)提案單位須將所完成的產品(含包裝)實體樣品1份提交主辦單位留存。
(六)提案單位不得直接使用目前已在市面上販售的產品做為研發成果,且須自行確認並負責所開發的產品未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狀況。
(七)受補助單位於專案執行期間,相關成果若不符主辦單位期待者,主辦單位有權解約並啟動淘汰機制。
四、申請資格
(一)本計畫須由提案單位與合作單位結盟,並以提案單位為代表提出申請。相關資格說明如下:
提案單位 |
本計畫須由設立於臺南的企業或團體擔任提案單位,並取得合作單位的合作同意書(附件二),說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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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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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計畫由提案單位擔任聯繫窗口及補助款收受者;同一提案單位或合作單位僅能參與一個提案。
(三)關於提案執行成果等相關智慧財產權歸屬、成員間的關係及分工原則(如委託或授權等)、補助款分配等事項,須由提案與合作單位彼此自行釐清權責,建議先行以書面約定之。
五、申請方式
(一)申請期限:105年4月11日(週一)至4月25日(週)止。
(二)送件方式:
- 郵寄:請以掛號寄至(70045)臺南市中西區府前路一段197號,臺南市政府文化局文創發展科收。郵寄資料須於申請截止日之前寄達,非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 專人送達:含快遞、親送等,須於申請期間內之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送達臺南市中西區府前路一段197號,臺南市政府文化局文創發展科。
(三)繳交書面資料(請以A4紙張列印,並以信封盛裝;信封請註明「創意考工記-105年度工藝性文創產品研發暨媒合計畫」):
- 提案申請表1份(【附件一】)
- 合作同意書1份(【附件二】)
- 提案計畫書一式10份(【附表三】)
- 個人資料運用聲明暨同意書1份(【附件四】)
- 智慧財產權及相關責任聲明書1份(【附件五】)
(四)送審資料一律不予退還,請自行備份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