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16
金紙吐司不夠看?臺南市古蹟紀念品創意募集中!(已截止)

活動日期:

即日起至2017/04/28

報名資格:

單一廠商,不限送審件數;已獲選本局十大文創商品上架者,不在此列。

活動辦法:

設計生產商品應具有下列任一設計要件即可:

1、 需有本市古蹟意象及城市文化內涵者。

2、 以本市人、文、地理相關設計為主軸,並有特色主題。

3、 配合節令、活動需求,設計增加紀念性及行銷魅力者。

設計生產商品如欲於古蹟紀念品部販賣,需檢具下列文件向主辦單位提出申請:

1、申請表(內容需含設計概念、特色、介紹、商品照片、商品成份及標示)。

2、公司立案証明文件。

3、商品檢驗或安全證明等相關文件。

4、商品樣品一份。

設計生產商品除符合本要點之第三及四點外,商品本身必需同時具備下列基本要件:

1、商品的品質與包裝設計。

2、具有時尚性與實用性。

3、商品的發展潛力及經濟產值。

4、符合環保與品質衛生安全,及其他法令規定者。

評分標準:

商品文化特色與內涵30%、商品美感與質感30%、商品發展潛力及市場性20%、包裝設計10%、商品價格10%。

報名資訊:

一、請將商品實體、申請表電子檔及須檢附之資料(製成光碟)於公告受理期限前,郵寄或親送文化局。資料缺漏者,不予受理;請妥善包裝以免影響權益。

二、送件地址:70801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13樓 /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 古蹟營運科,並註明『古蹟紀念商品徵選』)

報名洽詢:古蹟營運科 李佩璇小姐 聯絡電話:06-2991111轉8044

 

【報名申請】
  • 人數

  • 活動費用

    免費

  • 活動類型

  • 活動對象

  • 活動時間

    2017-03-16 ~ 2017-04-28

  • 地點名稱

  • 辦理單位

    臺南市古蹟營運科

  • 活動網址/活動資訊

    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