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13
「2018臺北燈節」全國各級學校花燈競賽(報名截止)

競賽主題:

以臺北市首創半罩式敞篷雙層巴士旅遊為元素,結合觀光與美食議題, 於燈座主題或燈具材料上展現巧思,以符合臺北美食之都美名;另外, 融合描繪值年生肖「狗」忠誠可靠、積極樂觀元素,透過主題燈座之創 意發想,展現新春祈福的歡樂氣氛。競賽主題設計依大型、小型主題燈 座分類,說明如下:
一、大型主題燈座:以「Fun Taipei 臺北觀巴遊記」及「臺北美食之都」為主題設 計。
二、小型主題燈座:以「新春祈福」及「我家也有旺星人」為節慶主題設計。
競賽題材:

參賽者自行創作,建議結合創新材質,如:陶燈、浮雕、LED 等燈材或 其他科技材質之創作,並請使用節能燈泡。
參加對象:

全國各級學校師生及社會人士,並按組別報名參賽。
競賽類別及組別:

分大型主題燈座類及小型主題燈座類。
一、 大型主題燈座類
(一) 參賽組別:分為社會組、高中職組、國中組、國小組等四組。
(二) 件數及人數限制:競賽作品以學校、機關、團體為單位參與,每件作品製 作人數以 15 人為限,指導教師以 3 人為限,跨單位指導之教師應於報名 表註明服務單位名稱,並經該單位同意。
(三) 報名參賽各組須經所屬單位同意並核章(參加社會組以個人名義報名者除 外)。
(四) 同學層可跨校創作,惟以單一學校代表報名。
二、 小型主題燈座類
(一) 參賽組別:分為社會組、高中職組、國中組、國小組、親子組等五組。
(二) 件數及人數限制:各參賽團隊參賽件數不限;參賽作品如係共同創作,每 件作品製作人數以 5 人為限,指導教師以 1 人為限(參加社會組以個人名 義報名者除外,親子組得不需有指導教師)。
(三) 作品可採單件或組合作品方式表現。
(四) 報名參賽之各組報名表須經所屬單位同意並核章(參加社會組以個人名義 報名者及親子組除外)。
(五) 同學層可跨校創作,惟以單一學校代表報名。
(六) 參賽者參賽件數不限,惟本次參賽得獎每人以 1 件為限。
三、 競賽者投件應依上開規定主題設計圖說及實物,俾符本計畫規定。

活動參賽資訊:http://www.doe.gov.taipei/ct.asp?xItem=347613441&ctNode=33796&mp=104001
作品規格
一、 大型主題燈座類

(一) 以組裝於花燈平臺方式呈現,為配合展出,作品規格長度 9 公尺,寬度不 得超過 2.7 公尺,高度不限,作品結構及內容力求豐富(含燈車臺面布置), 惟應考量安全及穩固性,臺座高 0.6 公尺,由主辦單位提供。

(二) 供電時間為 107 年 2 月 22 日(週四)上午 8 時至下午 9 時;2 月 23 日 (週五)上午 8 時至下午 5 時。

(三) 供電方式以臨時電或發電機供電發光,供電作品應強調安全性(結構安全 、電線整線、漏電絕緣、漏電斷路器…等)、防水與燈座亮度。

(四) 供電容量如下:交流電 110 伏特(60HZ,單相 2 線式),額定電流 50 安 培,未依規定辦理致造成損失,需負相關責任。 3 (四) 組裝地點、日期: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 98 號中山堂前廣場,107 年 2 月 22 日(週四)至 23 日(週五)每日上午 8 時至下午 5 時。若有異動,將公告於本府教育局、觀傳局及福安國中網站(詳細網站請逕閱本實施計畫)。

二、 小型主題燈座類

(一) 以平臺放置或懸掛方式展出,電源供應採插電發光式,供電起始時間為 107 年 2 月 22 日(週四)上午 8 時至下午 9 時;2 月 23 日(週五)上午 8 時至 下午 5 時。使用蠟燭、電池者均恕不收件。作品應考量安全性、穩固性、防 水及亮度。請自備 1-2 條具安全閥之延長線(備用)。

(二) 供電容量如下:交流電 110 伏特(60HZ,單相 2 線式),額定電流 10 安培, 未依規定辦理致造成損失,需負相關責任。

(三) 為配合展出,各組作品規格最大以長度 1.5 公尺、寬度 1.5 公尺、高度 1.5 公尺。
報名
一、 報名日期

(一) 大型主題燈座類:106 年 10 月 24 日(週二)至 11 月 21 日(週二)止。

(二) 小型主題燈座類:106 年 11 月 28 日(週二)至 12 月 12 日(週二)止。
二、 報名手續:

參賽者請完成郵寄報名及電子郵件傳送。

(一) 郵寄報名資料
1.大型主題燈座類及小型主題燈座類都要印出「2018 臺北燈節全國各級學校 花燈競賽書面報名表」(如附件一)及「2018 臺北燈節全國各級學校花燈 競賽身分證明文件資料表」(如附件二),並填妥資料依規定完成核章手 續;代表學校參賽者,須另外檢附代表學校參賽聲明書(如附件三)。 2.檢附相關書面資料

(1)「大型主題燈座類」檢附下列資料 1應備妥彩色作品設計圖(A3 規格,標明作品尺寸,並含電子檔光碟)。
2所有作者及指導人員之身分證明文件(身分證或健保卡或學生證等相關
證件影本,俾利姓名核對)。

(2)「小型主題燈座類」檢附下列資料
所有作者及指導人員之身分證明文件(身分證或健保卡或學生證等相關
證件影本,俾利姓名核對)。 3.郵寄地點:將上列 1 及 2 之書面資料裝入信封,郵寄至[11174]臺北市士 林區延平北路七段 250 號 臺北市立福安國民中學 林仕崇主任收。 4 4.郵寄截止日期:大型主題燈座類須於 106 年 11 月 21 日(週二)、小型主 題燈座類須於 106 年 12 月 12 日(週二)前(郵局郵戳為憑),以掛號方 式郵寄,逾期不予受理。

(二) 電子郵件傳送 1.大型主題燈座類及小型主題燈座類均須以電子郵件附加檔案方式,將 「2018 臺北燈節電子檔報名表」(如附件五)之檔案,傳送 E-mail 至: eric652735@gmail.com,林仕崇主任收。 2.檔名命名:2018 臺北燈節-類別-組別-單位名稱。 例如:2018 臺北燈節-大型主題燈座類-國中組-臺北市立福安國民中學, 以利資料彙整核對。

(三) 報名所需繳交之相關文件,請逕至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網頁「科室業務」- 「終身教育科」-「終身學習股」,或臺北市立福安國民中學網頁下載。
收件及組裝
一、 運送方式:自行運送。
二、 時間:107 年 2 月 22 日(週四)至 23 日(週五)每日 8 時至下午 5 時收件, 並請於 2 月 23 日下午 5 時前完成所有組裝。
三、 地點:大型主題燈座類及小型主題燈座類均於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 98 號中山 堂前廣場「學生花燈展示區服務臺」辦理收件。若有異動,將公告於教育局網 站、觀傳局網站、福安國中網站(詳細網址請逕閱本實施計畫拾伍)。

【報名申請】
  • 人數

  • 活動費用

    免費

  • 活動類型

  • 活動對象

    一般人士

  • 活動時間

    2017-10-24 ~ 2017-11-12

  • 地點名稱

  • 辦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 活動網址/活動資訊

    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