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12
2018第二屆臺灣銀行藝術祭-青年繪畫季(4/30截止報名)

青年繪畫季DM
參賽規則

  一、參賽者應送審3件作品,參賽作品須為參賽者個人於民國105年(含)以後之原創作品,未曾於國內外任何競賽中發表過。

  二、參賽作品有抄襲、重作、臨摹、冒名頂替、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或肖像權,或違反本簡章情節重大者,參賽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本行得逕行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三年內不得參加本行舉辦之任何比賽。

作品主題及規格

  一、創作主題不限,但不得有違公序良俗;並請於「創作說明表」內

      記載150字以內之說明。

  二、平面繪畫:限油畫、水彩、壓克力彩或版畫,不含複合媒材,且不可用數位相關技巧(如電腦合成、大圖輸出)。

  三、尺寸:作品尺寸不含框以120x120公分以內為限。

參賽方式

一、初審:採照片審核,請參賽者依下列說明檢送參賽資料,專人親送或掛號郵寄「10007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20號,臺灣銀行企劃部」,信封加註「參加2018第二屆臺灣銀行藝術祭-青年繪畫季」。

  (一)收件期間:107年3月1日至4月30日止,逾期恕不受理,郵寄以郵戳或快遞業者之收件日為憑,親送請於上班時間(9:00-17:00)送件,例假日及國定假日恕不受理。

  (二)參賽資料:

1、「2018第二屆臺灣銀行藝術祭-青年繪畫季」參賽報名表,請詳填所有欄位並親簽。

2、「2018第二屆臺灣銀行藝術祭-青年繪畫季」參賽作品創作說明表。

3、「『2018第二屆臺灣銀行藝術祭-青年繪畫季』參賽『作品1』、『作品2』、『作品3』送件表」:請貼附各作品照片8×10吋,照片務求清晰,不得以電腦或其他方式修正;參賽者得視情況另加作品細部放大照片8×10吋各一張。另請附上完成作品之JPG檔案格式光碟(含參賽資料相關表件WORD檔案格式電子檔),圖檔解析度應達300dpi以上。

4、臺灣銀行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同意條款:請親簽

  (三)未備齊參賽資料、填寫不完整或參賽資料不符簡章規定者,不予受理。參賽資料一律不退還,送件前請自行備份留存。
參賽資訊網:
http://www.bot.com.tw/ebc/ebcboard/newsdetail.aspx?sno=8561

二、複審:

   (一)通過初審者本行將於臺灣銀行網站(http://www.bot.com.tw) 首頁業務公告欄項下(以下同)公告,並另以專函通知,請於複審收件期限內專人親送(請於上班時間9:00-17:00送件,例假日及國定假日恕不受理。)或託運初審入圍的3幅作品原作(不得修改)至「10007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20號,臺灣銀行企劃部」參加複審,逾期恕不受理(託運以託運業者之託運單收件日期為憑)。

   (二)參賽者送交作品原作時,請填妥「2018第二屆臺灣銀行藝術祭-青年繪畫季複審參賽作品送件表黏貼於作品原作外包裝右上角,並於作品原作背面右上角黏貼參賽作品名稱及創作說明。另檢附本人親簽之「所有權及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將所有權及著作財產權讓與本行,逾複審收件期限而未檢附同意書者,視同不符參賽資格不予受理。

  (三)作品原作必須精細裝裱完成;玻璃裝裱者,不予收件,且不予審查。為免作品在運送過程遭受破壞,請自行包裝安全妥適,降低毀損風險,參賽作品原作於親送或託運過程中發生之毀損由參賽者自行負責。如有特殊拆箱指示,請附拆箱說明及圖示。

   (四)專人親送參賽作品原作時,由本行製據簽收;託運作品者,以託運單為憑,本行不另製據。

評審

    (一)由本行遴聘具成就、知名度、美術比賽評審經驗豐富或現任大學相關科系之美術相關專家、學者成立評審委員會,負責評審工作。

    (二)複審評選出「台銀卓越獎1名「台銀傑出獎」2名、「台銀優質獎」3名、「佳作」5至10名。如無適當作品,各獎項(含佳作)均得由評審委員會決議從缺。

【報名申請】
  • 人數

  • 活動費用

    免費

  • 活動類型

  • 活動對象

    一般人士

  • 活動時間

    2018-03-01 ~ 2018-04-30

  • 地點名稱

  • 辦理單位

    臺灣銀行

  • 活動網址/活動資訊

    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