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06
2016第六屆十大創意商品徵選(已結束)

◎參加資格

  1. 依公司法設立之公司、法人機構等組織均可(必需有統一編號)。
  2. 以公司或團隊名義參賽者,需附代表人詳細資料,權利義務由代表人行使。
  3. 為已量產或即將量產商品(不包含食品)。
  4. 為近三年內之原始創作商品,亦無臺南市各活動之參賽及得獎紀錄。
  5. 同一公司參賽商品數量不限,唯系列商品以同一件參賽品項計。

◎活動時程:

   ◎徵件時間:即日起至105年8月1日17:00止(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

◎得獎公佈:105年10月3日前將於本局及文創PLUS網站公佈,得獎者將由本單位親自連

  繫,若未得獎,將不另行通知。

 

◎評分標準:

  1. 主題性30%:呈現「臺南文化印象」特質,在地產出並與當地素材結合為佳。
  2. 創新性30%:設計創意、結構設計、作品美觀性、獨特性與時尚性。
  3. 實用性20%:作品之實用性、輕便性,便利攜帶、使用。
  4. 市場性10%:市場接受度、售價合理性、異業合作潛力。
  5. 美學性10%:外包裝與作品之美感搭配、減少包材及物流成本。

 

◎報名方式:

1.參賽者請至本局或文創PLUS網站下載「2015臺南市十大創意商品徵選」報名表,洽詢電話:

 06-2149510#18 林小姐

2.請郵寄或親送參賽商品實體、報名表、光碟片至文創PLUS 林小姐收,送件地址:70045臺

南市中西區府前路一段197號

 

◎  競賽獎勵

獎名

單位

    獎項

       備註

金獎

1名

獎金5萬元、獎盃一座

金、銀、銅商品於臺南各大古蹟景點販售,並個別採購10萬元內之得獎商品,以鼓勵文創業者。

銀獎

1名

獎金3萬元、獎盃一座

銅獎

1名

獎金2萬元、獎盃一座

優選

7名

獎金各1萬元、獎牌各一面

優選商品可於臺南各大古蹟景點販售,以鼓勵文創業者。

佳作

若干名

獎牌各一面

佳作得獎者可參加本局安排之商品輔導機制,作品調整後,將擇優上架販售。

以上得獎者簽署授權暨使用規範同意書後,將獲得臺南市十大創意商品標章認證電子檔使用於該得獎商品之外包裝。

 

◎繳件內容(寄件封面需黏貼附件二):

序號

繳件內容

資料型式

1

報名表1及報名表2
(兩份資料請勿釘黏)

下載檔案填妥後,列印出紙本並於參賽承諾書上簽名。

報名表1─基本資料(1份)

報名表2─徵選商品資料

(1式5份,若參賽商品為2項,則需繳交2式共10份,以此類推)

2

商品實體

1.寄送或親送皆可,若郵寄請妥善包裝,倘有損壞請自行負責。

3

光碟資料

(光碟封面需標示商品名稱及參賽者名稱)

內含:

A.報名表1及報名表2電子檔(需為word檔,承諾書簽名處留白即可)

B.商品圖片2張(若獲選,將於網站行銷使用,需為JPG檔案,像素1000KB以上,若參賽商品為2項,則需繳交4張,以此類推)

4

商品捐贈同意書或

商品退還申請表
(請擇一填寫)

1.同意捐贈之商品將由伊甸基金會寄出收據,以茲證明。

2.得獎商品將不退還,並由主辦單位作為相關巡迴展覽使用。

3.若未得獎亦無簽署捐贈同意書之商品,並於10/31前未領回,將全數捐贈予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做為公益活動使用。

 相關簡章及報名表下載

【報名申請】
  • 人數

  • 活動費用

    免費

  • 活動類型

  • 活動對象

  • 活動時間

    2016-05-18 ~ 2016-08-01

  • 地點名稱

  • 辦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 活動網址/活動資訊

    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