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學生的創意發想提供平台,期望藉由競賽模式,鼓勵學生踴躍參與創作,
激發學生之無限創意;且透過產學合作方式,協助學生實踐創意,朝向商品化發展,提升產業的創意價值!
收件時間:106/09/15-106/12/05
參賽資格
1.全國公私立各高中職、大專院校之在學學生(含研究生),及應屆畢業生(106 年畢業者)皆可參加。
2.可以個人或團隊報名參賽。
3.以團隊報名參賽者,其成員需全體符合資格,並授權其中一人為代表人。
4.以個人報名參賽者,不得再以團隊名義參賽;相對以團隊名義報名參賽, 也不得再以個人報名參賽。
5.可同時報名家具設計組與童玩設計組
參賽規則
(一)參賽作品均須詳實填寫報名表,並簽屬作品著作權讓與同意書,未符合比賽 辦法者,將予以取消參賽資格。
(二)參賽作品與文件須於本簡章規定期限內送達主辦單位指定收件處。若繳交參 賽作品不齊全,或不符規定者,視同放棄參賽,主辦單位有權不予受理,亦 不退回。
(三)參賽作品若因空間條件之限制或其他原因,主辦單位有權提出作品修正要 求。
(四)若得獎作品經人檢舉涉及抄襲或違反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相關法令,經法院 一審判決確定,或經著作權審議及調解委員會調解認定,或有其他事證得確 認確屬侵害他人著作權等智慧財產相關權利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 並追回已頒發之所有獎項。
(五)得獎人及其後續行為有損主辦單位名譽或比賽精神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 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所有獎項。
(六)所有入圍決選者同意不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主辦單位有權對入圍作 品進行(但不限於)修改、攝影、出版、著作、公開展示及發行各類型媒體宣 傳之權利,且基於版面編排需要,有權斟酌刪減文稿字數,入選者不得提出 異議,且不再另支付酬勞或權利金。
(七)參賽作品(含作品裱板、模型、實體作品等)均不予退件。除入圍決選之未得 獎實體作品,得由參賽者於賽後至主辦單位指定地點自行領回,若未取回, 視同放棄其所有權,並將交由主辦單位全權處理。
(八)得獎作品著作權,自公布得獎日起即歸屬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不限定 該著作權之所有利用用途、內容與方式使用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若 得獎者對得獎作品有其他用途,需經主辦單位同意。
(九)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解釋之。
(十)決賽入圍者人數及得獎名次,依照參賽作品及表現內容,主辦單位有從缺及 增加獎項修改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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