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02
文化部108年度創意產業創業圓夢計畫(1/7截止報名)

獎補助對象說明:
一、獎助之文化創意產業範圍限文化部所主管之「視覺藝術產業」、「音樂及表演藝術產業」、「文化資產應用及展演設施產業」、「工藝產業」、「電影產業」、「廣播電視產業」、「出版產業」、「流行音樂及文化內容產業」。 
二、符合以下任一類者,具申請人資格,並擇一申請: 
(一)個人或團隊申請: 
1.申請組成可為個人或團隊。申請人及團隊成員須為年滿二十歲且具中華民國國籍,並未曾擔任公司或商號(行號)之負責人。 
2.以團隊組織申請時,其申請人須為團隊成員共同推派之代表人,且為未來公司或商業登記設立之負責人,不得任意變更。 
(二)公司或商號(行號)申請: 
1.須為本須知生效日前一年內已依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完成設立登記,且登記之營業所地址須在國內,並從事本點第一款所列之文化創意產業之本國公司或商號(行號)申請。 
2.申請人申請時須為公司或商號(行號)申請負責人且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受理單位: 文化部-文創發展司
承辦人: 文創發展司 
(02)8512-6593張小姐 
(02)8512-6569周小姐 
諮詢輔導服務專線電話:(02)2766-1660(分機101~104)

備註:
一、申請條件與限制 
(一)申請人僅能選擇一類申請資格進行申請,並以申請一案為限。 
(二)申請人申請之計畫期程為一年期。 
(三)申請人須填寫具開放性之工作據點詳細地址,必要時本部得進行查核。 
(四)申請人及其團隊成員、公司或商號(行號)負責人未曾獲本部文創產業創業圓夢計畫獎助。 
二、申請內容請詳閱附件「108圓夢申請須知」。 
三、本案說明會辦理期程請至「文化創意產業推動服務網」查詢。 
四、線上申請時,請於30分鐘內儲存或填寫完畢,30分鐘若無作網頁切換,系統會自動登出。 
五、確認完,按下「確認送出」才算報名成功,否則系統無法存取。 
六、資訊系統操作諮詢:呂小姐02-2658-9298#348 或 #556

受理申請日期(本公告生效日前一年內):
 1.公司或商號(行號))申請(會員身份別為團體) 線上申請
   107/12/07 12:00~108/01/07 17:00  
2.個人/團隊申請(會員身份別為個人)線上申請
   107/12/07 12:00~108/01/07 17:00 

線上申請教學:https://grants.moc.gov.tw/Web/TeachDoc.jsp?R=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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