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單位: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計畫宗旨】
為維護本市府城、鹽水、新化、麻豆、安平暨鯤喜灣等歷史街區及本市各地歷史老屋群之環境景觀氛圍,活化閒置老屋,促進街區繁榮,保存及深化街區文化內涵,提升在地居民對於歷史街區之共同意識,以再造歷史風華。
【補助類別及金額上限】
一、建物整修類:歷史老屋之整建或修建,補助金額上限為新臺幣80萬元。
二、其他類
(一)規劃設計類:歷史老屋整建或修建之規劃設計,補助金額上限為新臺幣30萬元。
三、前二款申請類別不得同時申請。
四、經費補助採取競爭型機制,本局得依預算額度核定補助案件數量
【申請資格及對象】
一、申請資格:位於本市且民國60年(含)前興建完成,具歷史、文化並有保存再生價值之建築物。其中依據本須知第貳點第三至七款,公告於歷史街區計畫書或自行提報經本局認定者,為特色歷史老屋,其他為一般歷史老屋。
(一)建物整修類:使用中歷史老屋之日常維護或歷史老屋之全面整建或修建。
(二)規劃設計類:
1.已規劃公益性經營構想或具文化資產價值潛力,且尚未全面整建或修建之歷史老屋。
2.配合已公告歷史街區環境景觀,保存原歷史老屋立面之新建建築。
二、申請對象:歷史老屋或其土地之所有權人或使用人。
【徵選方式及標準】
一、徵選方式:申請案經核對相關書件齊全,必要時辦理申請者面談或現地勘查等作業後,提送「臺南市歷史街區振興委員會」審議,徵選結果統一公佈於本局網頁。
二、徵選標準
(一)建物整修類
1.立面景觀及街道界面銜接之規劃方案35%。
2.整體規劃設計之理念及創意性25%。
3.經營內容(構想)之街區公益性20%。
4.經費編列之合理性15%。
5.符合優先補助條件者,另給予加權分數最高上限10分。
(二)其他(規劃設計)類
1.立面景觀及街道界面或新舊結構體銜接之規劃構想35%。
2.經營構想之街區公益性或建物文化資產價值潛力之論述30%。
3.整體規劃設計理念15%。
4.經費編列及執行期程規劃之合理性15%。
5.符合優先補助條件者,另給予加權分數最高上限10分。
【徵選方式及標準】
一、申請期限:即日起至民國112年07月28日(星期五)17:00止。
二、申請方式
(一)線上登錄 https://oldisgood.tainan.gov.tw/index.php?option=module&lang=cht&task=pageinfo&id=548&index=1(如有登錄疑義,請洽執行單位由專人協助。)
(二)經執行單位受理後將採電子郵件回覆,倘需補正申請文件,請於通知後5個日曆天內補正,逾期未補者以原始文件進行審查。
三、檔案上傳格式:
(一)申請書:於線上登錄網頁填寫表單。
(二)提案計畫書與相關證明文件:檔案格式限pdf、檔案大小限20Mbytes,於線上報名網頁上傳。
(三)補充說明影片:請先上傳至Youtube網站,再於本計畫網站之線上報名專區輸入影片連結。影片長度限8分鐘以內。
※相關活動辦法及報名表請洽以下網站參閱
https://oldisgood.tainan.gov.tw/index.php?option=module&lang=cht&task=pageinfo&id=548&index=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