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陶藝多元創作、提升陶瓷產業設計水準,新北市立鶯歌陶瓷博物館每年針對陽光特展室和陶藝長廊徵求展覽提案。歡迎個人、團體提出申請,讓陶博館成為您分享與交流的平臺。
【申請】
一、資格:從事陶藝創作、陶瓷製作之個人、團體或策展人。
二、展出作品:不限主題、作品尺寸,惟須以陶瓷為主要材料(每件作品陶瓷材料佔50%以上)。
三、申請類別分為創作、策展、產業3類
(一)創作類:包含個展、雙個展或團體聯展之申請。
(二)策展類:以策展人或策展團隊所提之策展計畫為主。
(三)產業類:針對個人工作室、陶瓷設計公司、陶瓷窯場等,以近2年開發之系列產品為主(產品需為自創商品,請勿以工作室、公司或窯場之全部產品或代工產品為展出作品)。
(四)申請期限:107年1月1日至7月31日止。
【評審】
一、由本館邀請相關專家、學者及館方代表,組成5人之評審小組,根據申請者提供之作品影像及展覽計畫,選出合適展出之個人或團體。
二、申請通過名單預計於107年10月公布於本館全球資訊網(http://www.ceramics.ntpc.gov.tw),並以e-mail或電話通知申請入選者。
【展出事宜】
一、展出地點:本館1樓陽光特展室、B1陶藝長廊。因配合本館空間狀況,將由評審小組決定合適之展出地點。
二、展出時間:109年~110年間,每檔約30~60天,佈卸展時間各約1~2天(以館方協調時間為依據)。
三、運輸及保險:展出作品之包裝、來回運輸及運輸過程之保險由參展者負責,本館負責作品展出期間之展場保險。每檔最高保險總金額為新臺幣200萬元整,高於上述金額由參展者負擔。
【申請限制】
一、參展者因故無法如期展出或自行放棄,或展出前尚未完成相關作業,致使展覽無法如期開展者,皆視同棄權,3年內不得再參加申請展徵選。
二、為使本館展覽資源均衡分配,陶博館申請展105~107年度參展者自展出日起2年內,或於105~107年度在本館市民陶藝平臺展出者,不得再提出展覽申請。
【聯絡資訊】
典藏展示組
地址:23942新北市鶯歌區文化路200號
電話:02-86772727 分機503、513
傳真:02-86774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