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20
(112年)文化部推動表演藝術青年席位振興方案徵件須知

【計畫宗旨】

文化部為協助受疫情影響之表演藝術產業,依據「文化部執行疫後振興藝文產業及藝文消費措施辦法 」,推動青年欣賞表演藝術演出優惠方案,擴大藝文消費、拓展藝文欣賞人口。

 

【申請資格】

(一) 依法經政府登記或立案,從事表演藝術活動之演藝團體、財團法人、社團法人、公司、商號,不含公法人 、政黨及學校法人 。
(二) 依法設立登記之民間表演場館。

 

【執行重點】
(一)申請單位於成年禮金可支用時程內之售票表演藝術節目(不含流行音樂類),規劃給予優惠票價之「青年席位」。
(二)依各節目性質及行銷需求,規劃低票價之青年專屬席位,該席位之票價須以成年禮金全額支付。

 

【執行期間】
自核定日起至核定計畫所列最後演出日結束後1個月內。


【補助原則】
(一)依申請單位之節目性質及行銷規劃低票價之青年專屬席位,不限票區、不限席次數,請依實際規劃需求提出申請。如演出所在場館已有青年席位規劃,請洽該場館所在縣市文化局(處)申請。
(二)申請單位應配合本部青年席位識別標示露出,必要時須配合本部政策宣導。
(三)每一申請單位以補助1案計畫為原則,如有多檔可規劃青年席位之演出節目,請整合提案。演出節目如已由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或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提供青年席位價差優惠者,不重複補助。
(四)演出節目須為於表演場館、正式對外且完整之售票表演藝術演出(非教學示範或社團成果發表類型)。
(五)青年席位之票券票價差額由本部支應補貼,依售出情形核實支給,未售出之青年席位票券不予計算。

 

【申請方式】

(一)連結至「文化部獎補助資訊」(https://grants.moc.gov.tw)。
(二)註冊會員後,點選首頁「會員登入」(如曾申請會員請直接登入)。
(三)至本補助申請須知頁面,點選「線上申請」填寫申請案件資料,完成後點選「案件儲存」。
(四)上傳申請文件(請拍照或掃描存成電子檔並上傳檔案):
1、申請表:列印表單並用印大小章。
2、計畫書:請上傳 PDF 檔,及可編輯之 WORD 或 ODT 檔。
3、設立登記或立案證書電子檔:申請者若為公司或商號,上傳資料須包含營業項目登記表。
4、金融機構存摺封面電子檔。
5、上傳完成請點選「案件儲存」。

 

【報名日期】

自公告日起至112年8月31日(星期五)。
(受理演出節目期間:112年12月31日前之售票表演藝術節目)

 

如有問題請洽文化部藝術發展司張小姐 電話(02)8512-6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