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10
(112年)文化部視覺藝術振興計畫申請須知

【計畫宗旨】

文化部(下稱本部)為壯大藝術內容、擴大藝術欣賞機會,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後支持視覺藝術發展,使視覺藝術進入生活,爰依《文化部執行疫後振興藝文產業及藝文消費措施辦法》第五條第一項第四款及第四項,訂定本須知

 

【申請資格】

國內依法立案之法人、文化藝術事業機構等團體或組織。

 

【補助類別】
一、辦理大型主題策展、大型匯演或藝術季(節)、藝術創作及推廣等有助於疫後國內藝術展演多元發展計畫。
二、以視覺藝術為核心,結合科技、實驗創新及產業需求等元素,具前衛性及實驗性計畫。

 

【申請方式】

應於截止日期前將申請資料上傳至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s://grants.moc.gov.tw/Web/PointDetail.jsp?__viewstate=cLrxa7TesBnIy+p4CXeA2UxRtzQblhjh7oJCOHz4L408lIe/efs7z+WTtc3mBJBkYvZhpy/Mg9Q=

 

【報名日期】

112年7月10日(星期一)至8月10日(星期四)下午6時止,避免系統壅塞,請儘早完成;逾時者不受理。

 

如有問題請洽文化部藝術發展司彭小姐 (02)8512-6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