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31
【消息轉知】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傳統藝術開枝散葉-113年度戲曲新作發表補 助計畫」徵選公告
【計畫宗旨】
為輔導傳統表演藝術團隊以「傳統戲曲」為核心,持續推出全新節目製作,藉以活絡傳統戲曲產業發展,爰辦理旨案之計畫徵選。
 
【徵選項目】
一、本計畫預計徵選 10 件作品,其中人戲類約 5 件、偶戲類約 5 件。
二、作品內容須以「傳統戲曲」為核心,劇種不限。故事題材可扣合現代議題、編導創意可融入現代手法、舞台設計可引入現代劇場技術,但其唱腔身段、偶技操作、口調音色、音樂設計等,須堅守傳統戲曲基礎。
三、作品須為全新編創之首演製作。每齣作品總長度至少 60 分鐘以上。須於正式專業演藝場所演出,並於同一場地連續演出至少 2 場以上,且採公開售票演出形式。入選作品原則須於 113 年 12 月 10 日前演出完畢並完成結案。
 
【補助類別及項目】
一、人戲類每案補助上限原則為新臺幣 110 萬元,偶戲類每案補助上限原則為新臺幣60 萬元。
二、入選作品數量與本中心補助金額,由評審委員建議並經本中心核定。
三、本計畫補助項目包含展演製作費、排練及演出費、場地及演出相關設備租借費(場地、舞台、燈光、音響等租借費用)、道具運輸費等。
四、本計畫提出之演出人員及製作群,其中若有本中心編制內人員,則本中心所補助之款項依規定不得支予前述人員,且申請團隊須取得本中心同意函。
 
【申請資格】
一、資格:經政府立案或設立登記之傳統演藝團體。
二、其他:
1.最近一年曾因違反法令規定而受處分,情節重大者,不得提出申請,已提出者,應不予受理。
2.基於避免重複補助原則,同一提案計畫之經費項目已獲文化內容策進院、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或文化部及其所屬機關(構)補助者,本中心不再重複補助。同一申請案向二個以上機關提出申請補助者,應列明項目及金額。
 
【受理申請期程】
自即日起至112年8月30日止,相關徵選內容請詳官方網站 https://tttc.ncfta.gov.tw/home/zh-tw/news/12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