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宗旨】
一、本部為促進文化與教育資源整合,增加學生接觸及體驗藝文內涵機會,與教育部共同推動「文化體驗教育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
二、為鼓勵藝文機構及藝文工作者提供增加學生對於藝文感知能力的文化體驗內容,並透過本部委託具藝術與教育專長單位擔任輔導角色,協助體驗內容輔導及修整。為辦理本計畫,特訂定本徵選補助作業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以區域性方式辦理,分別由本部所屬北、中、南、東四區生活美學館受理。
三、本要點徵選補助之內容,為能提供更多學校使用,將由本部建立區域性媒合中心,由本部所屬北、中、南、東四區生活美學館作為洽接體驗內容資源提供者與學校需求之實體平臺。另本部與教育部亦合作「藝拍即合」網站媒合平臺,提供文化體驗內容後續媒合機制。
【獎補助對象說明】
一、經政府立案,從事藝文推廣活動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行政法人、演藝團體、公司、行號。
二、依法設立登記之民間表演場館、美術館、博物館、地方文化館等。
三、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個人藝文工作者。
【注意要點】
一、本要點以北、中、南、東四區分區申請辦理,由文化部所屬四個生活美學館受理,申請單位依所提計畫內容預計執行地點,向該區生活美學館提出申請。所提計畫內容可跨區辦理者,請依立案登記縣市向該區生活美學館申請。
1.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基隆市、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宜蘭縣、連江縣。
2.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
3.國立臺南生活美學館:高雄市、臺南市、嘉義市、嘉義縣、屏東縣、澎湖縣、金門縣。
4.國立臺東生活美學館:花蓮縣、臺東縣。
二、各生活美學館洽詢電話如下:
1.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03)5263176分機202 蔡小姐
2.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04)7222729分機305 郭小姐
3.國立臺南生活美學館:(06)2984990分機6024 杜小姐
4.國立臺東生活美學館:(089)322248分機204 劉小姐
三、本計畫採線上申請,申請期間自112年12月15日(星期五)至113年1月15日(星期一)止,請洽各生活美學館,逾期不予受理。
四、注意事項
■申請計畫合作學校至少兩校(含)以上,可由申請單位自行提列,或核定後由文化部及生美館協助媒合。
■補助金額以計畫總經費百分之九十為上限(即自籌款須占10%以上)。
■研發類之教學設計費,以計畫總經費百分之二十為上限。
■可規劃單一年度或跨年度執行,經費表需分列年度。
■建議經費表可列明申請補助項目及自籌項目。
■新增個人資料同意書:個人申請者使用 (因後續補助名單要依政府資訊公告法公告自然人姓名)
五、本補助係以公開方式辦理,申請者若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下載網址:https://reurl.cc/lZ4rvq)。
承辦人:國立臺南生活美學館 (06)2984990分機6024 杜小姐